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开年报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7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完善网站内容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提升公开解读回应效率和成效,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良好循环。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总队结合江苏统计调查工作实际,印发《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信息发布、信息解读和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将政务公开工作详细分解并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全系统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法制引领,多维度落实统计监督职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依托“八五”普法契机,加大法治宣传,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公示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统计法制”专栏的更新维护,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社会监督。

(三)优化公开流程,全方位规范公开办件程序。持续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设立“执法证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专栏,及时公布统计执法人员信息,更新行政处罚结果和公共信用信息。在依申请公开栏目设立“领导信箱”“调查咨询”“监督举报”栏目,实现门户网站与办公OA系统一体流转,并落实专人负责,第一时间答复相关问题。定期进行网站测试,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予以答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网站系统平台安全防护和风险处置,完善网站内容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按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四)做好数据解读,围绕中心提升宣传服务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共同富裕”,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扎实做好民生领域统计调查数据发布解读。加大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克服疫情影响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月报、季报数据,不定期进行政策解读。融合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数据发布解读方式。线上直播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制作《改革发展十五载 接续奋进谱新篇》《十五载砥砺奋进新征程勇立潮头》等宣传视频,提高统计调查工作影响力。

(五)及时高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公开,及时跟进国家统计局更新统计标准及其有效性信息,持续推进统计调查制度公开,充实扩展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公开内容。强化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认真做好人事等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更新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包含领导班子人员信息,内设机构相关信息和其他人事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平台的主动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与公众互动交流统计工作还有拓展空间。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规章梳理更新、规范主动公开,突出重点领域,拓展公开深度,加强价格、收入和农业的数据发布,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增强统计服务能力。

二是探索政务服务与政民互动版块,优化网站检索功能,深化数据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探索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新媒体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满足多样化需求,努力为公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公开服务。

三是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把握能力,注重关键环节,把好信息公开程序关,提升公开渠道工作时效,科学规划网站栏目设置和更新频次,确保答精准复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