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制度方法处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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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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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张家港市2022年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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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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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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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2年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真实反映群众对机关和乡镇的评价,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国家统计局张家港调查队受张家港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开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调查。
二、调查内容
包括邻里相处、垃圾分类、环境污染、交通出行等有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相关问题,及对市级机关(单位)满意度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常住居民。调查范围: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经开区(杨舍镇)、冶金园(锦丰镇)、高新区(塘桥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1个区镇街道。
四、调查方法
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21年户籍人口数计算出全市基础样本容量,再以此计算出每个行政村(社区)的区镇街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调查和市级机关(单位)工作评议的样本数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
五、组织方式
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张家港市调查队和张家港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在不提前通知区镇街道的前提下,深入村(社区)随机拦截辖区内群众进行面对面问卷调查。数据资料的汇总由张家港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联合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由张家港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由张家港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