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制度方法处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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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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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2022年扬州市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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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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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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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提升扬州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开展2022年度“十佳社区”评选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扬州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社区自治、邻里关系等的评价,以及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涉及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瘦西湖景区的34个社区,调查对象为居住在社区范围内的18周岁以上居民。
四、调查方法
采取社区内随机拦截访问填写纸质问卷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方式
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直接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调查设计、人员培训、实地调查、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的全部内容仅作为委托方为客观掌握扬州市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社区自治、邻里关系等的评价,以及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为开展2022年度“十佳社区”评选提供参考依据。调查数据作为内部资料不向社会公众发布。根据调查协议,未经委托方同意,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不对外发布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