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制度方法处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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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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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2022年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情况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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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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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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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情况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了解掌握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提供客观依据,受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计划于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泰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情况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基本信息、所获得的相关农业政策支持情况和困难诉求。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泰州市范围内各市(区),调查对象是在泰州市范围内开展实际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调查样本250个,其中家庭农场样本150个、农民合作社样本5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0个。
四、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方法开展,可根据需要适当选择纸质问卷与电子问卷有效结合的方式。首先根据样本要求抽取调查对象,再由调查员上门对其讲明来意、答卷的方法、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然后由调查对象自己根据自己的理解填答问卷。在调查对象问卷填答完成后,调查员进行现场审核把关,确保无漏填、多填等现象。
五、组织方式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调查所需的基础资料。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承担方案设计和具体调查任务。
六、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负责搜集整理调查数据,数据结果报送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内部使用,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可以在统计调查系统范围内使用,调查结果不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