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制度方法处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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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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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通州区区级机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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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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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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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区级机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对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区、街道)全年工作的满意程度,为区委考核办对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区、街道)的综合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受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开展此项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对区级机关各部门在依法履职、效能提升等方面和各镇(区、街道)在当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一)调查对象。通州区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区党代表,“四上”企业负责人,居民。
(二)调查范围。区级机关部门和14个镇(区、街道)。
四、调查方法
(一)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信函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即:对全区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区党代表采用入户调查和信函调查结合方式。对“四上”企业负责人和城乡居民采用入户调查方式。
(二)调查样本量。
全区共调查900个样本。
(三)抽样方法。
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抽取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党代表和“四上”企业负责人;采用住户规模比例法(PPS)抽选社区(村委会),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抽选调查户。
五、组织方式
通州调查队办公室(执法监督室)负责调查组织实施,包括问卷设计、实地调查、质量抽查、数据审核、处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数据发布
调查资料的全部内容仅作为内部资料,不向社会公众发布,由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