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2022-00001 信息分类: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生成日期: 2022-10-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2年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民意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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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2022年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民意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了解农村居民、基层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参与度,及时掌握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评价,为进一步推动常州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量化参考。

二、调查内容

农村居民、基层干部对本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与效果的满意程度以及农村居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7个辖市区调查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和镇村干部。调查范围: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常州经开区7个辖市区所属的40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以及抽选的45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电访调查与面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电访调查采用CATI电访系统进行随机访问;面访调查对调查范围内的普通村民及家庭农场主、镇村干部进行入户或入单位现场调查。普通村民及家庭农场主采用住户规模比例法(PPS)在各辖市区中抽选行政村,在抽中的行政村中,采用现场随机等距抽样确定调查对象。镇村干部抽样是在抽中行政村所在的乡镇中,随机抽选出乡镇,再抽选调查对象。

五、组织方式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常州调查队共同制定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民意调查方案和问卷。

常州调查队独立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工作,包括业务培训、电访调查、面访调查、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汇总、调查报告撰写等。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配合调查工作。

六、数据发布

调查的结果及统计数据提交至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由常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使用,并对主要调查结果数据以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