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扎实推进常州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通过测评考核发现创建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加强创建工作整改提升,助力常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强基础、抓常态、促提升,对高质量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提供重要参考。
二、调查内容
2023年常州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主要依据本年度中央、省文明办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为基础,根据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具体测评内容及要求进行梳理并制定测评方案。在常态化测评同时,适当开展专项测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实地考察体系。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以上)和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为基础,根据体系要求进行梳理并制定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诚信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城市运行管理、城市市容市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宣传动员等方面的实地考察指标。根据测评方案要求,对七个地区随机抽取的实地考察点以及各职能部门单位的服务窗口进行实地测评。
(二)调查问卷内容。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问卷内容为基础,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求制定了常州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问卷,主要包括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法治宣传、诚信建设、文化消费、城市市容市貌、公共安全、环境质量以及群众对文明创建支持参与程度等方面内容。
(三)专项测评。根据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求,在指定的时期内组织开展交通路口、市场及周边、社区及周边、居民小区等类型考察点的专项实地测评。专项测评体系内容以实地测评体系中单独考察点类型内容为主。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一)调查范围
1.常州市七个地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
2.十九个市级主要职能部门和九个窗口服务企业。
3.七个地区范围内的所有街道、社区及乡镇、村。
(二)调查对象
1.实地考察对象为广场、公园、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场商业综合体及周边、公共文化设施、市场及周边、室外公厕、居民小区、社区及周边等45类考察点。
2.问卷调查对象为七个地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四、调查方法
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主要以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实地考察。暗访类考察点采用常态化随机测评方式;明查类的考察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实地考察点测评样本以区为单位按各考察点类型测评数量要求进行随机分类抽选。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采用CATI电话调查系统与实地入户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调查。电访调查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样本经常州七个辖市区、调查范围内街道(镇)二级分层后,通过CATI电访系统自带的随机拨号功能进行拨号,调查员对受访者居住地所在街道是否属于调查范围进行甄别;入户调查通过分层随机抽样在常州7个辖市区各抽选2个街道,于每个街道中抽选各2个社区,于每个社区中各抽选2个小区,在每个居民小区内采用现场随机等距抽样法抽选12-13户调查户开展问卷调查。
五、组织方式
(一)测评方案由常州调查队根据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要求,共同制定完成。
(二)测评体系、专项测评体系、测评问卷的指标、权重设置,问卷题型设计、内容制定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常州调查队根据要求进行完善,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确定最终测评体系、内容。
(三)测评样本由常州调查队负责抽选,根据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方案要求及提供的七个地区的实地考察点样本进行筛选、归类整理并随机抽样。
(四)实地测评、问卷调查以及数据处理由常州调查队按要求独立完成。对测评结果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与常州调查队开展联合会审程序,确保测评结果公正合理。
(五)测评结果由常州调查队根据审核后数据、文字汇总整理提交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并确认最终数据结果。
(六)测评报告由常州调查队根据测评数据汇总情况撰写提交,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确认最终报告。
六、数据发布
本次测评调查的数据汇总结果、测评报告及测评结果内容反馈资料等全部内容提交至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最终数据结果的运用及公布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