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制度方法处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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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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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2022年启东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满意度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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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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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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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启东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确保2022年启东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量化指标科学、客观、合理,进一步提高选聘工作的精准度。
二、调查内容
调查问卷(以下简称问卷)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抽中村(社区)党员、群众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二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防汛抗台、疫情防控期间作风实绩评价。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通过市级联审的区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拟选聘人选所在村(社区)党员、群众。
四、调查方法
样本确定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调查采取调查员入户面对面调查为主、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的方式。面对面调查由调查员直接发给被调查者本人当场填写,调查员对被访者讲明来意、答卷的方法、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然后由调查对象自己填答问卷。调查对象在填答完问卷后,调查员现场审核问卷有无漏填、多填等现象。部分村(社区)党员可采取电话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和中共启东市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负责确定调查内容、提供调查项目经费等。
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负责具体调查工作,制定方案和问卷、开展培训、实施调查、质量控制、数据录入和汇总等。
六、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负责对调查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最终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启东调查队对调查数据及有关资料,要实行严格保密,未经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