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3-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制度方法处 |
生成日期: |
2023-08-1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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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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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2022年海陵区防疫情况督查(新冠病毒感染现状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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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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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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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陵区防疫情况督查(新冠病毒感染现状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国家疫情防控新十条出台以来的市区居民情况,受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委托,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在海陵区范围内开展防疫情况督查——新冠病毒感染现状调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居民基本信息,包括常住地、年龄、性别、共同居住人员等;二是当前是否感染新冠、是否有相关症状、如何积极应对、是否还存在相关问题和困难以及对未来的期盼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范围为泰州市海陵区辖区范围的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京泰路街道、红旗街道、苏陈镇、罡杨镇、华港镇和九龙镇共11个镇街,调查对象是上述街道和乡镇的所有社区(村)相关居民。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通过调查员现场访问的方式开展,调查结果由各接受调查居民扫码填写问卷,再经各调查员根据现场审核提交后汇总形成。
采用住户规模比例法(PPS)抽选社区(村)。每个乡镇(街道)抽选20个社区(村)。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隔5抽1),在每个抽中社区(村)抽选10个调查户。在抽中的调查户中,选择1名年龄在18—65周岁的家庭成员作为被访者。如果家庭中有两个以上的成员符合被访要求,以符合要求成员的出生日期来确定,即出生日期更接近于7月1日的成员作为被访者。
五、组织方式
海陵区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整个督查工作,梳理确定调查问卷内容,提供督查全部居民小区(村)名单资料等。
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组织开展调查员培训、实施实地督查工作,整理汇总督查结果。
六、数据发布
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负责搜集整理调查数据,数据结果报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内部使用,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可以在统计调查系统范围内使用,调查结果不对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