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22-00001 |
信息分类: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
生成日期: |
2022-10-24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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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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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2021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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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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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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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群众对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感受,了解一次性消费品使用量情况,做好南通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调查内容
公众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认知、满意程度及各地区一次性消费品使用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酒店、宾馆、民宿、餐饮行业办公室的负责人和单位职工,服务行业后勤部门负责人等。
调查范围:南通市四县(市)四区,含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通州湾)、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和启东市。
四、调查方法
1.抽样方法:分层分类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调查对象。
2.调查方式:调查员到以当面访问的形式进行问卷调查,选派调查员随机抽选特定场所工作人员拦截访问。
五、组织方式
南通调查队专项调查处负责调查组织实施,包括问卷设计、实地调查、质量抽查、数据审核、处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数据发布
调查结果为南通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参考依据,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