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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现公布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总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机构概况、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财务预算等信息,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的统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章制度。总队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工作信息106条,解读信息25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切实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和咨询答复工作,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总队门户网站“交流互动平台”收到来信共25条,全部及时答复办结。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着力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建强门户网站主阵地,持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做好门户网站主要页面、栏目更新维护,调整优化“交流互动平台”栏目,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评估,确保网站平稳安全运行。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公共服务。重视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和“江苏调查”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工作,并持续通过公众号解读分析调查数据、弘扬诚信诚实统计道德,“江苏调查”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加强监督保障,把牢信息公开安全防线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提高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防范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做到数据精准、基调积极;通过培训强化全员网络安全能力和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总队围绕统计调查中心工作,突出统计系统特色,以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加强社会预期引导弘扬网络正能量、提高网站便民化服务水平等方面还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202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宣传效能,积极推进现代调查力,更多运用智能手段打造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深入精准解读统计数据、丰富发布内容、加强预期引导,以统计视角展现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成效。

二是建强平台体系,优化门户网站、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持续优化咨询渠道,便利公众使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

三是健全机制保障,推动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